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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入选山东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发布时间:2017-01-15 15:32:00 点击:

 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省法院有关规定,为规范全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保障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省法院公布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出台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我所成功入选山东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王衍康主任同时入选破产管理人名册。


 破产案件关系多方利益和社会效益,破产管理业务既具有中介服务的属性,也具有社会公益属性。近10年来,王衍康主任及我所破产清算团队刘刚、王明亮律师曾多次出席《中国破产法论坛》、《山东省破产法论坛》进行理论研讨和学习,其中王主任撰写的论文多次获奖。我所本次成功入选山东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是对我所践行破产法理论和实务的充分肯定。本次入选,我所不仅能借破产管理人资质继续提升业务水平,也能借此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我所专业优势,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指导思想,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职工、债权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近期,我所编辑出版了《【2016】破产重整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汇编》一书。这是我所智慧成果的结晶,也是专业优势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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