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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10-26 12:03:00 点击:

法律援助申请人谭某年近八旬,因丈夫去世,其应得抚恤金被丈夫亲生子女私自领取。谭某多次找相关部门,均未得到妥善解决。谭某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指派我所对谭某提供法律援助。我所接受援助中心指派后,当即指派两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对谭某提供法律援助。

因谭某年龄较大,对案情事实叙述不准确、不完整。经承办律师耐心细致的了解,大致了解了基本案情:谭某与其丈夫均属于再婚,其丈夫因病去世,社保机构向其丈夫发放的抚恤金被其丈夫亲生子女领取,谭某多次追要,并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未果。承办律师从谭某处只了解到基本情况,对抚恤金数额、具体领取人、发放机构、其丈夫亲生子女具体情况均未提供准确信息。根据谭某提供的基本情况,承办律师先后到谭某丈夫生前所在单位、市和区社保机构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在全面掌握案情之后,根据法律规定,诉至人民法院。

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承办律师依据详实的证据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向人民法院提出代理意见。日前,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支持了谭某的大部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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