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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全案 全面考虑

发布时间:2012-11-08 10:21:00 点击:

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应着眼于全案,全面考虑,一个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可能不止一个。

案例:王某在某医院因一氧化碳中毒接受治疗,但该医院在诊疗过程未能诊断出王某系一氧化碳中毒,从而导致患者王某引发“一氧化碳迟发性脑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严重后果。

我所张建升律师在承办该案过程中,发现医院的误诊行为导致王某不仅肢体不能有效动作,而且语言沟通能力下降,在思维意识方面也可能会构成伤残。在与患者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后,张律师果断做出对患者进行肢体伤残等级和精神智力障碍伤残等级鉴定的决定。经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张律师向受理法院递交了这两份鉴定申请。目前,患者王某的肢体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已经做出,精神智力障碍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也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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