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代理水平,及时掌握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11月18日晚周三学习日,舜翔律所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的学习,组织专题学习《山东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我所张书锋律师为大家领学解读,全所律师参加学习交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实际施工人如何认定?当事人主张以诉前达成的结算协议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如何审查处理?如何组织对建设工程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和审查?承包人起诉主张工程款,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提出抗辩的,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罚款的,如何处理?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分包、转包工程,与借用资质人订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能否向出借资质人主张工程价款?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山东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就有关15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张书锋律师在讲解中,结合《民法典》合同编中建设工程合同一章内容的学习,与参学律师进行了认真讨论交流,大家在学习交流中通过实际案例的深入剖析和法律法规政策内容的分析探讨,进一步加深了学习内容法律适用的理解把握,指导性也大为增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业务涉及面广,投资规模大,专业性强,面临风险相对较多,律师致力于该领域业务,不仅要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还要懂得基本的专业和行业规则,此次内容的专题学习对于我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业务提升和开拓具有进一步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