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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刚副主任应邀参加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2020年会暨新时期建设工程争端解决法律实务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0-12-21 11:20:00 0

128日,聊城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市政府法律顾问、舜翔(聊城)律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苏强应邀以《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题做专题讲座。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长萍主持会议并讲话。郭建民、成伟、田中俊、马卫红、何宪卓、张同奇参加会议。


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出台,厘清了相关部门间的职责边界,保障了公众参与权,也对程序履行提出了具体要求。苏强律师在讲座中首先就《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深刻阐述,就如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苏律师结合《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影响的典型案例,分别从重大行政决策如何启动、重大行政决策要履行哪些程序进行了重点讲解,特别是决策草案形成、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以及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形成阶段之间的关系,需要遵守和注意的事项进行了系统讲解。最后苏强律师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及经验总结提示大家要切实做到“脑子里要有程序,眼睛里要有证据。”的建议。苏强律师的讲解内容丰富,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理论前沿,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长萍最后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办事,让重大行政决策过程成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成为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助推器”和履职尽责的“安全网”。要强化学以致用。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强化规范意识、程序意识,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执行效率。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对照《规定》要求,对原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清理和修改完善,保障法制统一。要压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规定》的相关制度,细化标准要求,推进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全面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