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赵国光律师受邀参加聊城市2021年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1-05-20 1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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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案件代理水平,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准确、有效适用,5月12日晚,周三学习日,舜翔(聊城)律所组织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张达律师为大家领学解读,全所律师参加学习交流。

哪些案件属于劳动争议?如何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法院?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无管辖权为由不予受理,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相冲突,劳动者如何选择使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确定仲裁(诉讼)请求?新旧司法解释有哪些差异?张达律师在领学中,通过新旧解释对比的方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山东省法院新近公布的八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对解释中实质修改的内容进行了领学解读,对《解释》中新增加的内容,张律师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深入研究,与大家进行了边学习边讨论。张律师的解读内容丰富,理论深刻,实际实用,解读透彻,通过学习讨论,参学律师普遍感到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解释所体现的法治精神,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受益匪浅,收获颇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出台,对于规范劳动争议案件办案活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准确、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舜翔(聊城)律所及时组织进行专题学习,对于全所律师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做好下一步法律服务工作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