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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在手 天下我有——也谈学习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0-06-09 12:54:00 点击:

 -------贾思龙律师

 

一、横空出世 莽昆仑 阅尽人间春色
  2020年5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发第四十五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首次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的颁布实施,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我国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民法典的横空出世不是偶然, “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民法典的编纂,汇集了我国历任国家领导和佟柔、江平等民事法律专家的期待和心血,如今一经面世,即独领风骚,春光无限,与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等并驾齐驱而毫不逊色。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十余万字,既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道德共识、价值理念。民法典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几乎与人民群众所有的民事活动都息息相关,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二、雄关漫道真如铁 而今迈步从头越
  有人戏称,一部民法典,费尽半生所学,如今一切民事法律都要从头学起,话虽戏谑,却也并非全无道理。民法典施行以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民事法律同时废止。民法典将此前确立的所有规则整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逻辑严密的民事法律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社会生活的客观实际,制定出一些新的规则,体系进行了调整,比如人格权独立成编、完善婚姻家庭编对于家庭和睦的保护、确立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辩证对待国家公权与民事主体私权的关系等等。“既保持民事法律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保持适度的前瞻性、开放性,同时处理好、衔接好法典化民事法律制度下各类规范之间的关系。”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给法律从业者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雄关漫道,待从头,再超越。

 

 


三、东方欲晓 莫道君行早
  民法典颁布后,在社会上迅速形成一股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对于我们法律从业者来讲,宣传好、学习好和运用好民法典是我们应有的责任。
  有的单位已经在我们之前开展了很多活动,比如,有的律师所将法条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印制上自己所的logo,向社会群众和有关单位发送。我认为这就是一种很好的方法,既宣传了民法典,又宣传了律师所,值得借鉴,我们也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宣传。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更加重视和加强民法典的学习。
  1、律所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事实上,苏主任已经对民法典的学习有了全面的规划,包括通过网络参加名师的培训,线下集体研讨交流,启动每周的集体学习。       2、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要进行系统的学习,民法典虽然对之前的内容有大量的继承和保留,但也有很多的突破和创新。且形成法典后,民事法律规则不再是散见于诸法,而是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内部有着严密的逻辑,理论也有联系,建议大家逐字逐句的阅读、理解、探讨,不要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张主任曾经不止一次的讲过,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大家正好借此机会,将民事法律规则系统的学习一遍。
  3、年轻律师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迅速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一部民法典,在民事业务领域,几乎将新老律师拉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上,面对民法典,大家都是第一次开始的全新学习,从这个角度上说,老律师并没有明显的优势,年轻的后浪们,要抓住这个机会,努力的追赶甚至超越老律师。      
  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光里,每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对于我们法律从业者来说,民法典的意义远高于此。有人说,办理好民事业务,就掌握了律师业务的大半壁江山,我认为此言不虚。现在机遇来了,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希望每个人都能牢牢把握机遇,学好用好民法典,做好民事业务,民法在手,天下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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