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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产生?

发布时间:2021-12-20 10:53:00 点击: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接触到“法定代表人”这一词汇,老百姓一般将其称为“法人”或者“法人代表”。虽然大多数人可能无法从法律层面解释其权利的大小,但都对法定代表人的重要性有很深的认识,都知道掌握了这个职位就相当于掌握了公司。因此,法定代表人也就成为了各股东的“兵家必争之地”。抢占法定代表人这一重要位置的前提是,必须熟悉该职位的产生方式。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产生的呢?

    审批局在受理企业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时,提供了大量方便快捷的模板供大家使用。我们只要按照流程和商定好的内容填写、申报即可,很多人似乎并未在意法定代表人还有个产生流程。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法定代表人的选定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是固定于某个职位的,即只有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可以担任,而非担任法定代表人后,才可以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所以,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相当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的产生办法。

      1.董事长

      公司法规定公司应设董事会,其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规定不同。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产生方式已经被公司法固定,即必须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则十分自由,视章程规定情况而定,可以由董事会选举,也可以由股东会选举,甚至可以约定由个别股东指定。

      2.执行董事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因此,当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时,则不存在董事长,此时,公司设有执行董事。(注意: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董事会,不存在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产生与董事会董事的产生方式一致,即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3.经理

      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产生方式一致,即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当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时,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法即为董事会任免。特殊情况是,设执行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并未规定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而是规定了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此时,经理的产生方式可能是股东会确定。

      以上即为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的产生办法,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该三个职位中哪个担任则依据公司章程确定,即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提前协商确定写入章程。不同职位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相应的产生办法也不相同。实践中,一般都是在公司设立时将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经理一并设置好,而不是先设置好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经理,再选定法定代表人。但是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则必须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更换法定代表人则意味着更换相应职位的人,不可能职位不变而只取消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第四十四条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


作者简介

     穆太革,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715201710778535。联系方式:18954456300,邮箱:mutaige@126.com

    【教育背景】山东科技大学工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

    【擅长领域】公司股权设计、并购重组、重大资产收购、企业改制等公司专项法律顾问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具有工学教育背景和工程企业从业经验,致力于工程开发、发包、施工、采购等领域法律服务

    【重要案例】聊城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冠县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山东东阿古胶阿胶系列产品有限公司股权纠纷专项法律服务;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聊城市公路工程总公司企业改制专项法律服务;高唐某合资公司股东纠纷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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